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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洞察

宁波广播日常节目考评之实践与探索
作者:孙

    改革和创新是电台发展的不竭动力。节目如何改革、创新?哪些节目好,哪些节目不受欢迎?什么节目应当保留?什么节目需要调整或撤销?还应新增设什么节目?节目改版中需要把握的种种问题都离不开节目评估。只有构建科学、公平、公正、客观的节目考评制度才能构建合理的节目评估体系,才能在激烈的传媒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广播日常节目考评制度势在必行

    广播节目质量评估体系是评价电台节目质量的权威系统,是近几年各级电台重点建设的质量工程之一。日常节目考评则是这一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广播电台的最终产品是广播节目,节目质量的高低是决定广播电台市场竞争力的最重要因素。在广播事业发达的西方国家和地区,都建有广播节目监管标准,标准不仅具有内容详尽、操作性强、自律性强的特点,有的规定还相当具体、细密,执行也十分严格。如日本《广播协会节目标准》等都以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让管理者、从业人员和社会共同监管,倘若发现报错官方职务、报错重大事故、报错新闻事件、报错节目预告以及读错字等,都可以依照该标准进行投诉,并要求作出整改答复,否则将受到记过、警告、罚款等处罚。而我们的广播节目至今尚无一个相对稳定、公开、统一的监听、监管标准。宁波电台根据本台的实际情况,经过反复酝酿讨论,制定出一套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日常节目考评管理细则。这一细则一出,就对编辑、主持人产生很大的触动。一开始,监听、考评报告出来总是厚厚一沓,各类错误都有,大到未经批准擅自新增小栏目、更换主持人,小到主持人说错话、念错字等等,都有处罚细则。现在,各频道都把考评结果作为讲评、处罚的依据之一,节目中出现的问题大大减少,节目日趋规范。

二、宁波电台日常节目考评管理细则的指导思想、具体做法

    宁波电台日常节目考评管理细则的指导思想是:当好党和政府的喉舌,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舆论引导水平,规范广播节目的运行,确保日常节目质量保持在较高的水准上。

    广播节目是特殊的精神产品,对节目质量高低优劣的评估是非常复杂、不易操作的。考评节目不能凭印象或听评者的个人好恶,也不能笼统地用"好"或"坏"来做简单的评判。总台根据新闻社教、文艺娱乐节目的特点,把三个频道所有参与考评的节目分成这两大类,然后制定出各频道通用的、在节目导向、定位、内容、形式时效、主持状态、语言、音质、音响、完整性等方面相对应的要求。比如对音质的要求:声音层次应分明、干净无噪音、杂音,音量大小均衡、不能忽高忽低;主持人距离话筒适中,声音柔和,听感舒服、悦耳;节目各声部比例协调,包括男、女声主持人与嘉宾、广告、歌曲 、音响之间大小均衡,垫乐配用合理等。新闻综合、经济娱乐、交通音乐频道各档节目再根据总台制定的节目质量共性要素的要求制定出各自具体的、相应的个性质量要素,比如《宁广早新闻》制定的节目个性要素要求每档节目本市新闻不少于15条,音响报道6条以上,24小时内发生的新闻8条以上等等。共性要素和个性要素相结合构成了我台节目质量考评细则,并以此为依据对节目实施日常考评。

    除了各项指标尽可能量化之外,建立相对独立、公正的评价队伍也是广播节目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宁波电台建立了考评小组,并聘请部分台外懂广播的专业人士参与节目考评,使节目管理和节目生产二者实现了"裁判员"和"运动员"彻底分开,在保证考评结果能否客观、真正地反映节目质量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近两年的实践中,我们在广播日常节目考评中注意和遵循了以下几个方面:

    1、质量标准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

    广播节目考评中的量化问题始终是一大技术问题,有些东西很难量化,比如节目的社会效益等。因此我们在广播节目考评实践中,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

    2、公开。考评不能暗箱操作,各类要素指标、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全部公开,并可供采编播人员查阅。

    3、公正。考评者保持公平正直,考评报告有理有据,以理服人。

    4、科学。考评要素要具有代表性,标准不可凭空想象拍脑袋定规则,要符合本台实际。考评方法要有相应理论的技术支持,考评程序要符合逻辑;考评方法、考评程序要制度化、标准化,经得起推敲。

    5、方法简明。繁冗、复杂的评估方法和程序要尽量简单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6、认可性。界定的标准必须同时得到台编委会和节目部门的认可。

    7、开放性。节目考评不仅是媒体自身的要求,同时也是受众、广告客户等各界人士的要求,因此,节目考评的各项指标反映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开放的。

    8、动态性。考评中的各项指标是动态的、发展的,而非静止不动的。

    如果说月度考评对节目是有奖有罚,那么与之相配套的季度考核奖励办法则是只奖不罚。当然在季度内,若节目出现严重差错,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则实行一票否决制。如涉及违纪违规处罚条文的,按本台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日常节目播出季度奖以CSM提供的收听率调查数据为依托,以收听率、市场份额、人均收听分钟数为主要衡量指标,由月度考评排名分、季度收听率数据升降分、技术监测分、听众反馈分、频道总监评价分等五项分数相加而成。另外还增设领导批示表扬附加分,这样使我台的节目评估体系更加完善、合理。

三、对当前广播节目考评工作的几点思考:

1、指标的标准性问题。

    虽然当前不少电台对广播节目质量考评都制订出一些标准,但这些标准也是各不相同的,其标准化含量不高。

    广播节目不易量化,又不得不量化。然而在实践中往往存在盲目量化或机械量化的现象。如许多电台(包括我们电台)在制定量化标准时,往往将某一节目播出的条数、字数、主持人说话的时间长短等等指标用具体数字加以规定,完全按一般的物质产品生产一样来要求。其实这是片面的,是违背广播产品特性和新闻传播规律的。新闻信息应该同时具有密度、宽度和深度的特性,条数只等于密度,并不等于宽度和深度。在日常节目考评中我们就发现有的节目难度不高却易获得高分,而有的节目要获得高分却不容易。如有的节目只有30分钟时间,新闻综合频道的《体坛博览》只有20分钟时间,而1小时的节目相当于这些节目时长的1倍和3倍,那么被扣分的风险也增加了1-3倍。另外节目的内容也有难易,《体坛博览》中的不少内容来自于其他媒体上的体育比赛消息和评论。主持人的创作成份并不多,这与通常意义上的嘉宾类、服务类等对节目掌控、再创作要求较多的新闻社教节目不能相提并论,因此形成了即使是相同得分的节目,其含金量也是大不一样的。又比如音响报道,我们对音响报道的要求仅仅是"时效性强、音质清晰、选用音响典型、有现场感、可听性强"等。尽管这些都是正确的,但由于只是原则性的,没有具体的要素标准,所以记者在采制报道时几乎没有什么标准可以来依据,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偏好进行,结果导语罗嗦、内容冗长、音响使用不典型,报道时间超长等问题比比皆是。审稿人对报道的审听、评判也没有统一的尺度,质量很难把控。再拿新闻节目的编排来讲,虽然节目个性要素中对本地新闻、国内外要闻、文体新闻的条数都作了量化的规定,但是不同编辑的选稿理念、编辑风格、业务水平、兴趣爱好各异,有的编辑在一档体育新闻中安排的都是篮球方面的资讯,所以节目多少都带有一定的个人色彩,所选的内容编排顺序、篇幅长短都不一样,质量也不稳定。曾有人开玩笑说,只要听节目就知道今天谁当班了。另外各部门负责人给节目、主持人制定的标准、要求也各不相同,有的高有的低,主持人与主持人之间、节目与节目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频道与频道之间都不尽相同,个别节目制定的标准与一家副省级电台的水平和要求是不相符的,这不仅有悖于考评节目的初衷,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有损于考评的实际意义和效果。

    所谓标准,是用于比较的一种大家均可接受的基础或尺度。工作标准是指一个训练有素的人员完成一定工作所需的时间,他完成这样的工作应该用预先设定好的方法,用其正常的努力程度和正常的技能,所以工作标准也称为时间标准。制定工作标准的关键是定义"正常"的工作速度、正常的技能发挥。但是,每个人个体条件不同,有人精力旺盛、动作敏捷、工作速度就快,还有一些人则相反。因此,必须寻找一个能够反映大多数人正常工作能力的标准。这种标准的建立,只凭观察一个人做一个产品的时间显然是不行的。必须观察一定的时间、做一定数量的产品,并观察若干个人,然后用统计学方法得出标准时间。此外,即使经过这样的一些步骤建立起了工作标准,在实际工作开始之后,也仍需不断地观察、统计,适时地进行修正。

2、节目的分类问题

    按照传统的节目分类办法,我们常常将节目分为新闻类、社教类、文艺类、娱乐类等几大项。然而,根据听众的喜好和广播节目类别设置的科学性要求,广播节目中新出现了一些新的节目形式,如伴随性的节目。这些节目通常是难度不大而听众喜欢,即符合宣传要求和办台方针,有的还有经济效益。北京交通台曾忍痛割爱地砍掉一些在早晨做得不错的专题节目,贯通长达两个小时的时间,以资讯、路况、话题、音乐等要素构成了一档《一路畅通》,这种伴随性的节目却成为了该台当时最受欢迎的节目。但对这类节目的考评却更加不易。我们的一位评委曾在他的博客中写道:"对新闻类、社教类、文艺类的节目都容易打分,因为赋分表中都有明确的要求。唯一不好操作的就是新出现的伴随性节目。它们既可以算作文艺节目,又可以算作社教节目。你说它文艺,但节目里确实有社教的内容,赋分得用社教的标准。你定它社教,但文艺占有很大的比重,得用文艺的标准。给这类节目的打分就比较悬,要特别当心。不过这样的节目听起来倒蛮有味道的,很轻松,既能有较长的时间享受音乐歌曲的美妙,又有适当的新闻资讯和不少知识性的东西可吸收,而且还容易记得住。不像有的节目,说教味较重,显得死板,它适合小百姓的口味的……"由此我们看到,这类节目是有市场的,也是受欢迎的。但对于这一类节目分类如何界定,其适用的理论目前几乎还是空白,亟待填补。因为同一个节目在不同分类方式下可能对它的最终得分造成很大影响,宜从实际出发,综合多方面因素慎重考虑。对于这类节目,也不妨进一步建立细致的多元指标进行评价。

3、考评主体

    一个既懂广播,又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考评主体是考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尤其是在定性的部分,定性评估相对定量评估而言,掌握起来更加复杂、更难以操作,它更需要考评主体具有深刻的分析和洞察能力。要保证考评主体不能带有个人的主观偏见,更不能任意歪曲事实,要以事实为依据,让事实和数据说话;不能用权威或个人判断来左右评判结果,而应当用统一的标准化的衡量尺度进行测量,如何让考评主体用动态的、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眼光来评价我们的节目,这是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

4、考评的对象

    节目考评的对象自然是节目,节目可以是单个的或组合的、文字的或音响的、也可以是自创的或外购的、是直播的或录制的等等。整个频率或电台的节目质量,是在对各个节目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评估得出结论,而非某一档节目或某一个频道的节目或仅限于自办节目。因此如何在现有人力和物力的条件下全面安排考评对象,增加对节目的抽评次数,突出重点,尽可能不留空白点,这也是一个问题。 节目考评制度是建立广播媒体管理创新体系的迫切需要,它的建立可以为广播的发展规划、技术更新、人事安排、人才培养、劳动分配、经营活动等提供相关的决策依据,而由于广播节目是特殊的精神产品,对它的评估不可能是绝对的、完全客观的,只能是相对的,无论是理论的构建还是具体的实践操作,都需要持续不断地探索与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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