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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洞察

电视叙事的场内与场外
作者:张天莉

        电视是叙事的媒体,无论是访谈、故事,抑或娱乐节目,媒体叙事无处不在;即使是以客观见称的电视新闻中亦包含着大量的叙事元素和故事化结构。1

1: [美]阿瑟?阿萨?伯格:《通俗文化、媒介和日常生活中的叙事》,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P3-13

电视的受众观之于叙事实践

        电视在其生产创作过程中,将具有一定相关性的时间、空间、人物、事件依据一定的逻辑结构组织起来,同时辅以镜头语言呈现给观众。在这个叙事的组织与实践过程中,节目作为"把关人"的构建物,体现了一定的叙事策略,同时这种叙事策略也反映了媒体与受众的关系,或者说媒体的受众观。

        对节目叙事的努力一直贯穿在电视媒体的实践中。不同的叙事藉由表达形式和内容的组织而形成了不同的节目类型;其中,出镜人是最具表现张力的活态符号存在。从电视节目对人物的表现视角来看,俯视、仰视及平视是电视表达其与观众关系的重要叙事手段。当镜头下摇,俯视出镜人或叙事者时,往往意在显示观众的力量;上摇镜头呈仰视角时,则体现了观众的弱势;而平视的角度更容易给人以平等和自然的感觉。技术层面的理解虽然直观但较为外在,事实上,叙事视角在实际操作中内化为电视的创作理念与规则,引导或暗示观众在收看过程中的接受状态,以实现媒体期望的传播效果。

网络文化之于电视与受众的关系

        观众对电视叙事视角的接受惯习常在变化中。电视是观众藉以观察世界、获知外部信息的重要渠道。电视通过讯息及文化的传递、舆论监督、社会规范行使、地位赋予等社会功能的实现,完成对受众的引导和影响。在此意义上,通过电视镜像感知和认识世界,成为观众"社会化"的重要平台。在电视传播构建的场域中,受众会逐渐习惯电视媒体的叙事方式,也可能经由外在环境的变化及其变化的内化而形成新的审美或认知惯习。因为,包括电视在内的媒体在受众的社会化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但非唯一性的平台介质作用。在结构主义流派的研究视域中,传媒作为一种社会建制(social institution),镶嵌在不同的政治和经济体制内;通过与社会中各子系统的资源交换,实现其社会功能。在此过程中,媒介系统内外部的变化,将同时影响观众的媒介观与媒介的受众观。只是在一个宏观的背景中,很难判定,观众接受偏好或审美取向的改变与媒体叙事模式的变化,孰前孰后,可能的差别存在于谁更先表现出这样变化的倾向,而由于媒体掌握着广泛传播的大众化平台,相对受众个体化的或群体化的、缺少权力支持的需求表达来说,媒体的变化与调整更加引人注目。

        网络的出现不仅改变了原有的媒体格局,而且影响了媒体与受众传统的关系模式。一切媒体都是"补救性媒介"(remedial media),新兴的媒体必将补救原有媒介之不足。2 由于电视同时提供了预先形成的思想与文化,从而使观众处于一种单向度的无法参与的接受状态。但是网络媒体作为工具的普及和作为文化的兴起,极大影响了观众对电视媒体叙事的接受惯习。

2: [美]保罗?莱文森著:《数字麦克卢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年,P179

        "处处皆中心,无处是边缘"。网络媒体将大众传播、组织传播和人际传播置于同一平台之上,打破了原有的大众传媒"把关人"决定内容的局面,使"草根阶层"具有了大众表达的平台;同时克服了电视媒体在传播中的被动性、单向性、缺少选择及低参与性。网络文化的非集中性对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行为上从高成本到低成本,思维上从平面式到立体式,价值判断上从重物到重人,解构权威、消解大师及其对平等交流的期望等等;"媒介即讯息"的涵义也在于此。

        当因特网从军事领域逐渐走向日常生活,并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时,人们往往将之作为电视的对立物加以谈论。麦克卢汉的"媒介四定律"指出,每一种媒介都具有提升、过时、再现和逆转四种功能,这提示我们在面对新的媒介时,要考虑的问题有如:媒介提升或放大了文化中的什么东西?它使文化中的什么边缘化或过时了?它再现了过去的什么东西,并使之成为新形式中的固有内容?最后,当这个媒介达到极限之后,它原有的特征发生逆转的潜能是什么?

人性化之于传播技术与电视叙事

        在媒介时代,我们从视觉形象中接受的刺激越是丰富和强烈,对这些视觉形象的感知将越是麻木和无动于衷。电视曾以其传播特点的优越性超越报纸与广播,跃居主流媒体之首;而今,历史故伎重演,传播技术革新又使电视面临今日新媒体的挑战。这种挑战聚焦到文化层面,最终则是在传播权力分散的背景趋势下,电视如何认识观众的问题。有学者认为,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的30年中,中国人看电视的心态经历了从仰视到平视再至俯视的变化。观众当下的心态是否果真为"俯视",不必急于做出判断。但要在外部变化中达到或保持预期的传播效果,电视确有必要放下身段,重新思考观众及其收视心态和需求的变化。

        仰视角叙事的一个极端例子是早期作为宣传品的节目所塑造的"高大全"式典型人物。这种视角所表现的典型人物多隐含着强烈的意识形态性,承载宣传教化功能;电视与观众之间由此形成了以传者为中心、忽视接收者需求的关系。

        俯视角则像是要"榨出皮袍下的小",通过展现社会不良现象、卑微人格,引导观众对叙事内容进行行为谴责与道德判断。部分法制节目、社会问题点评的节目中常见此视角。

        平视作为媒体叙事视角的中间状态,平衡了电视的讲述角度。电视一度是精英们的话语舞台,当东方时空"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以平视角记录那些不具有重要性、显著性的普通人生活时,观众得以从仰视的压力中解脱出来。但电视的平视角叙事远不止于将大众生活与民间哀乐事纳入传播视野,在越来越活跃的电视屏幕上,对草根人物的"明星化"、对明星人物的"平民化"都反映出媒体对出镜人在处理方式上"平视角"。显见的例子之一是《舞林大会》,节目中,光鲜靓丽的明星们从零开始学习舞蹈,不再有经纪公司全能化的包装,作为世俗中的个人,他们挑战自我并面对与普通人一样的能力瓶颈与可能失败。另一方面,在海选和PK中产生的超女、快男、好男儿们也在媒体的平视角叙事中有了英雄化或明星化的形象。平视角叙事对出镜人的表现不再是非此即彼的,而是有了处于过渡带的、更加立体的展示。出镜人所具有的"完美中的不完美,缺憾中的无缺憾"使电视讲述显得更为真实,同时也使观者感受到电视距离感的变化。

        技术演进使媒体越来越具人性化,3 保罗?莱文森提示提示我们,在传播系统结构、传播文化环境的与时变迁中,面对"主动"的观众,电视和电视叙事也要越来越人性化。平视角叙事改善了媒体与观众的关系。从电视节目的传播效果来看——如果以收视率作为衡量标准的话,平视角的叙事方式更容易受到观众欢迎。以江苏台《南京零距离》、陕西台《都市快报》等为代表的民生新闻节目以之"平民视角、民生内容、民本取向"长期以来稳居地区电视新闻节目的前列,虽然民生新闻在实践中遭遇瓶颈,渐显徘徊,但关于它的讨论却一直没有停止。省级卫视频道中收视表现突出的节目,无论是综艺娱乐、访谈还是专题、财经节目大都具有鲜明的平视角叙事风格。电视由此成为日常生活中平等的沟通伙伴、令人放松愉快的娱乐渠道。

3: [美]保罗?莱文森:《思想无羁》,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P96-103

        在工具理性的层面,作为一种叙事的视角与策略,俯视、平视与仰视作为电视的叙事视角与镜头语言方式,其本身并无高下之分。媒体构建的仰视角对于观众通过媒体实现其对人类精神的尊崇仍有巨大的现实意义;而从平等的交流与平实再现中感悟温暖与从容的人性之美也必不可少。但在价值判断上,叙事视角的变化及其所蕴涵的对社会文化和大众心理变迁的理解,使媒体基于某种叙事视角而产生的传播效果有了高下之分。当然,这种传播效果不仅仅体现在收视率的标准化测量上,同时各种显性的或隐性的、短期的或长期的效果评估也应在考虑之中。 收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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