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视节目或广告播出的管理和控制政策,很多被简称为"限播令",突出其"限定性"。辨证地看,有"限"就有"扬","限定"某些因素后,调整中必然有另一些元素的补充和发扬。由于"限定性"范围和内容不同,应对"限定性"做出调整的方式不同,对观众收视影响不同,引起的收视市场变化也程度不一,能否开掘和把握机会收到调整的积极效果成为关键。
从内容来看,"限播"曾经涉及到节目、广告、购物短片等。与对于广告内容的规范和限定相比,对于节目的内容限定带来的收视影响更大,节目是观众收视的核心。节目内容限定,有针对不同节目类别的(例如电视剧、综艺、新闻等)政策,也有针对不同时期的(例如抗震救灾期间)政策。细到针对某一部电视剧、某一个节目,广泛到某类节目。以2007年9月发布的通知中关于播出"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的内容限定为例,涉及到内容构成、演唱曲目等多方面。内容限定对于收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改变后的内容与观众收看需求的相关性上,对于收视的影响,发生的时间和影响的程度因事而异。一方面,多项研究证明,观众的注意力凝聚于节目,收视反映节目内容变化非常敏感。另一方面,由于内容限定涉及的节目内容元素多少不同、限定程度不同,与观众收视相关性不同,所以内容限定对于收视有无影响和如何影响都需要具体分析研究。
从播出方式来看,"限播"可能涉及到播出量、播出时段、播出方式(进度)等。播出量的限定以近期对于广告播出总量和对于电视剧播出总量的限定最为引人关注,电视台需要根据限定调整从全天到特定时段的播出量,对于在调整中广告或电视剧播出量压缩较多的电视台,更需要配合以广告经营和节目调整的大动作。以广告播出量限定为例,广告时间和广告编排都限定得更加严格,广告总量减少的影响将马上作用于电视台的广告经营和广告主的广告投放。在广告供应量紧缩的同时,以收视率衡量的广告产出效果显示"利好"趋势。广告段减少或每段广告时间缩短,使得广告段观众不换台继续收看的机会更大。根据CSM媒介研究的广告收视研究,晚间时段,两个节目间的广告段的时长超过3分钟后收视衰减陡增,控制广告段时长无疑起到保障收视效果的作用。广告总量减少和单位收视效果提升,成为根据广告成本效益和广告总产出调整广告策略的两个基本前提。以电视剧播出量限定为例,随着电视剧播出总量的严格限定,在加剧了电视剧资源竞争的同时,为非电视剧类节目的发展留出了更多空间;晚间电视剧播出集数被限定,多个频道保持同一播出进度,为了争夺观众注意力,多种多样的电视剧营销推广成为竞争中的又一个发力点,对于争取电视剧开播的收视高起点、稳固播出期间的观众忠实度获得收视稳定增长作用关键,促进了电视剧营销意识的加强和手段的创新。播出时段限定带来的调整通常伴随较大范围的节目调整,如果涉及到观众收视差异较大的时段,那么将带来较为明显的收视变化。例如,某些节目被限定在非黄金时间播出,如果安排在观众收视总量明显减少的深夜,达到与黄金时间播出等量收视的可能性很小;另一角度,避开黄金段激烈的竞争,有针对性地结合深夜观众收视特点另辟收视成长空间,也可收到调整应对的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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